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15人)
祥云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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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岗位为祥云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经侦大队驻烟草警务站、祥城派出所、下庄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民警完成相关工作。本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巡特警大队9名、交警大队3名、经侦大队驻烟草警务站1名、祥城派出所1、下庄派出所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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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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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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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特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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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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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
2.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严守工作秘密;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4.退役军人和持摩托车驾驶证D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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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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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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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持有D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士兵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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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
(驻烟草警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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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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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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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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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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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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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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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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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性;
2.熟悉交通业务知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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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等报名条件,在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行政拘留的。
3.本人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因违反警辅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吸毒、嫖娼、赌博、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等前科劣迹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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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MD5:e7935a5333e2285821b409c83aba3a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