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发布
2025年,我校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和公布,届时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分配。
二、招生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别,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1.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或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基本学制:均为3年。
3.学费标准暂定如下,最终按照云南省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为准:
四、培养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主要在下关校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专业)和古城校区(其余专业)培养。部分学科专业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学习结束后将到校外学习和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报考“旅游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前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报考“法律(非法学)”的人员,须符合前1、2、3各项的要求,且报名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8.报考“法律(法学)”的人员,须符合前1、2、3各项的要求,且报名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9.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对考生的学历专业背景有一定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有关说明。
1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招收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均指“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
11.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领域招生医院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列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双选在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按录取批次逐批进行,同一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选。
六、报名
七、资格审查
2.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务必最迟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录取阶段再次进行审核。任何一次审核不通过,将取消相应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八、考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199管理类综合能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科目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3)初试成绩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申请复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已在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列出。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100分/门,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方案等信息届时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及时关注,以免错过复试。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符合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各类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7)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九、调剂
十、体检
2.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入学资格、身份信息、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政策
十三、毕业就业
2.定向就业的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其他事项
2.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和通知。
3.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大理大学。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679
联系部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老师
地 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镇古城弘圣路2号
邮 编:671003
E-mail:dldxyjsc@163.com
联系电话:0872-2219937
详情可查询以下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dali.edu.cn/yj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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