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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招聘公告(2人)

公示公告 | 2024-11-29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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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招聘公告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前身为“大理白族自治州公证处”,成立于1985年,于2012年10月更名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是大理州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29号。

二、招聘岗位

岗位:调解室工作人员

岗位人数:2名

工作地点:大理市

三、岗位职责

1.开展调解工作;

2.外出调查取证;

3.其他岗位相关事宜。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品行良好,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调解经验者优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文书处理能力;

5.热爱法律工作,团结协作、乐于助人,乐观开朗、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协调,具备敬业、诚信、忠诚、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7.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8.无刑事犯罪、行政处罚、党政纪律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无被开除或辞退的记录。

五、薪资待遇

1.底薪+绩效提成;

2.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后购买五险。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请将附件《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证书等资料发至邮箱3502178280@qq.com;

联系电话:0872-2312579(姚老师)、0872-2124471(杨老师)

报名表投递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

2.报名材料经我处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进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通过者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3.录用经过招聘程序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七、其他告知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应聘信息和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招录资格,并将发现虚假信息事宜报有关部门。

2.我处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等招聘事项;投递报名表截止时间后10日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即表示未进入初审。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洱公证处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3T_qH_lUyBe0Y1xwT9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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