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1月17日截止(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3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澜沧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由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包括岗位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岗位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占总分的50%;
2.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计算机速录,设立最低控制线每分钟≥50字;
3.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技能测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2)笔试
1.技能测试完成后,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30%;
3.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1.根据岗位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成绩占总分的20%;
3.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4)总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5:3:2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岗位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政审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以技能测试最高成绩进入。本次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辅警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因考生政审不合格,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从该岗位递补人员参加政审。
(五)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原文标题:澜沧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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