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永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满分100分(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60%),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依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永平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进入面试及综合考试成绩优秀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有资格成为递补储备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补录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1.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月薪4000元(含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食宿自理。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职务,享受规定的待遇和福利保障。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应聘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5.应聘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的信息、提供材料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者将被视为违法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永平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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