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红十字会委托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1人
关于安宁市红十字会委托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辅助性岗位,不纳入安宁市红十字会正式编制,参与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录用后与我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安宁市红十字会青龙街道分会工作。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及红十字会法等相关规定;
4. 热爱红十字会事业,愿意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及表达能力、项目组织能力及开展宣传等活动的能力,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
6.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本科学历者优先考虑录用;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 在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招聘方式,报名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采取考试的方式,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事项待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报名人数3人以下,采取考核的方式,通过向报名人员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和派出所进行考察。
采用常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情况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
(一)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视工作考核情况转正,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二类岗位工资2800元/月;
(二)按照《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30%的比例确定一类岗位,按400元/月标准发放一类工资;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考核优秀的自次年1月起,晋升工资300元/月、考核合格的晋升工资200元/月,考核优秀的奖励2000元,考核合格的奖励1000元;
(三)工会福利及其他福利按照所在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同等执行。按照所在工会缴纳工会会费,享受相关工会福利;
(四)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比例分担相关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进行承担,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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